2017年1月7日 星期六

《戰鬥陀螺》學習單

《戰鬥陀螺》學習單            年        班        號    姓名
作者:
繪圖者:
出版社:
出版年月:

一、想一想
1.同學們玩戰鬥陀螺時,陳俊明為什麼站在旁邊觀看?
2.別人有新奇的東西,你卻沒有,你會不會羨慕?為什麼?
3.同學向你借東西,卻把它弄壞了,你會怎麼處理?
4.同學間互相借東西時,請你當證人,你願不願意?為什麼?
5.故事的最後,對於老師的處理方式,你同不同意?為什麼?
6.你覺得同學間要怎樣才能避免金錢糾紛?
7.同學之間萬一發生金錢或財物糾紛,你覺得應該怎樣解決?
8.讀了《戰鬥陀螺》這個故事,你學到了什麼?
二、寫一寫
讀一讀下面的座右銘,寫一句話給自己,當你想追求流行時,讓這句話可以提醒你自己,量力而為,減少困擾。
人比人,氣死人。
知足常樂,煩惱不在。
追求流行,量力而為。
我的座右銘:


三、妙博士測驗中心
1.你知道你平均一個月要花多少錢嗎?請你當一個小小精算家,為自己做一個月的支出統計表:
項目
金額
錢的來源(支付者)
備註
早餐



文具用品



衣服、鞋子



零食



醫藥費



學校午餐費



教育(安親班、才藝班)



娛樂休閒



其他(如玩具費)







合計




2.當你有想要購買的東西時,請你為自己規劃一個存錢計劃表,讓自己可以朝目標努力:
項次
我最想要的東西
購買計畫
完成時間
1
《戰鬥陀螺》這本書
每天存10元零用錢
20
2



3



4



5




四、小小智囊團:
下面有一些小小的妙招,可以避免金錢或財物的糾紛,減少困擾:
假如我是旁觀者:
1.別人戶互相借東西,請我當證人時,我會弄清楚狀況,量力而為。
2.我的好朋友向別人借東西時,我會提醒他,小心使用和保管,記得按時歸還。
3.發現別人借東西而產生糾紛時,要設法告訴老師,以免事情越鬧越大。
其他的做法或想法:


假如我是當事人:
1.不要隨意把東西借給別人,非借不可時,要把相關的規則說明清楚。
2.自己想要的東西,應該用正當的方法獲得,不要因為羨慕,就貿然向別人借。
3.發生糾紛時,要請師長協助處理,不要私下解決。
其他的做法或想法:


※附註:這是摘錄自附錄在原書後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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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戰鬥陀螺》小說介紹

《戰鬥陀螺》──小說介紹

書名:《戰鬥陀螺》
文:李光福
圖:游佳惠
出版者:螢火蟲出版社
出版年月:民10006月初版一刷
【內容介紹】
一、出版序:
現代的父母孩子生得少,每個孩子都成了家裡的寶,在過度驕縱寵溺保護下,孩子漸漸失去應變和處理問題的能力,一旦遇到困難,不是茫然不知所措,就是情緒激烈反應,再不然把問題都丟給大人。
如何激勵孩子勇敢面對挑戰,提升他們處理問題的能力,《校園智囊團》便應運而生。這套書全套二十冊,針對小朋友在校園裡容易遇到的問題,例如:課業壓力、單親家庭、人際關係、霸凌傷害、暴力勒索、金錢糾紛、意外傷害、暗戀、網路疑惑、追星迷思、拒學症……,用創作故事的方式,讓小朋友可以從中獲得啟發、引起共鳴;每一本書的後面,都有設計學習單或問題與討論,讓孩子自我檢核反省,也可以跟師長們一起討論解決問題的各種方式,成為學習路上快樂的孩子。
二、作者序:
作者在多年前擔任生教組長時,曾經有一位導師帶著兩位氣沖沖的家長到學務處來協商事情,因為雙方的孩子為了借玩一個塑膠做的小玩具發生糾紛,物主竟然向對方索賠一天幾十元的利息,還知道用「複利」來計算,短短幾天就累積了三千多元的債務,謀取暴利的方式,比地下錢莊、高利貸還誇張!
在處理學生的金錢、財務糾紛時,常常會覺得問題很棘手,沒有證人,雙方又各說各話,是非對錯很難判斷,更難讓雙方家長滿意!因此,李光福老師在教學時,總是告訴學生,不要亂動別人的東西,因為「不告而取謂之偷」;別人有新奇的東西,難免會心生羨慕,知足常樂,要珍惜自己擁有的;如果自己真的很想要某一樣東西,應該自己慢慢存錢購買……;目的就是要培養孩子正確的價值觀,避免金錢財物糾紛。
三、故事內容:
呂學凱早上趕著出門上學,臨時想到忘記帶某一樣「重要的東西」,又折回家拿,原來是他想帶「戰鬥陀螺」去學校玩,怕被媽媽罵,不敢讓媽媽知道。
班上最近開始流行帶戰鬥陀螺學校玩,下課時,大家紛紛拿出自己的戰鬥陀螺,比賽看誰的陀螺外型酷炫、轉得最久、或是可以把別人的陀螺撞倒,誰就贏得勝利、得意拉風。參賽的選手男女生都有,戰況十分激烈,三五成群,各自分組爭個高下。
呂學凱的戰鬥陀螺是他為了「跟上時代潮流」,辛苦省下零用錢才偷偷去買的,是最便宜的那一種,雖然他希望可以讓陀螺轉很久,但是常被輕輕一撞就倒了,他忍不住心想──果然便宜沒好貨!
這一天,他的戰鬥陀螺又被別人的撞倒了,對方是林文正,他有好多昂貴的戰鬥陀螺,外型酷炫又很厲害,看他此時得意洋洋的樣子,更讓人羨慕。
當晚寫完作業,呂學凱把撲滿中的零用錢拿出來,偷溜去文具店,又買了一個新的戰鬥陀螺,雖然這個新買的戰鬥陀螺不是最貴、最頂級的,但是已經比原來那一個好太多了,舊的那一個真的太遜了,害他經常被別人嘲笑。
隔天早上,呂學凱在上學途中,遇到同學陳俊明,忍不住跟他說自己買了新的戰鬥陀螺,陳俊明聽了卻像洩氣的皮球,讓呂學凱很後悔,趕緊閉上嘴巴,不再提這個話題。
陳俊明是單親家庭,媽媽打零工,家境十分清寒,不可能讓他有錢去買戰鬥陀螺,所以他永遠只能羨慕的看別人玩。
呂學凱進教室後,坐在自己的座位上,低著頭開始專心的組裝他新買的戰鬥陀螺,等他終於組裝完畢,以為同學們會圍觀在自己身邊,沒想到一抬頭,發現自己身邊竟然空蕩蕩的,大家都圍在林文正座位旁邊,七嘴八舌的說個不停。
呂學凱忍不住好奇的湊過去看個究竟,原來林文正今天帶了一大盒的戰鬥陀螺,每一個看起來都又新又炫又昂貴的樣子,讓大家都羨慕得不得了!
有一天,陳俊明向林文正借了一個戰鬥陀螺,要呂學凱當見證人。呂學凱一看,林文正借給陳俊明的那個陀螺,跟自己之前玩的第一個陀螺是同一款,都是最便宜的那一種。
但是至少陳俊明有陀螺可以玩,他終於可以加入戰局,不用再眼巴巴的看別人玩了。雖然他借到的陀螺是很遜的陀螺,經常都比輸同學,但是他還是玩得很開心。
幾天之後的下課時間,陳俊明被林文正叫去外面,上課鐘響之後才回來,兩個人的臉色都很難看,一前一後的走回來,林文正臭著臉,陳俊明垮著臉。
下一節下課,呂學凱趕緊問陳俊明,究竟發生什麼事,但陳俊明不肯說。呂學凱又去問林文正,他也不肯說。
又過了幾天,他們下課又要去教室外面,這次把呂學凱也一起找去,原來是陳俊明借的陀螺一直都沒有還給林文正,他每次都說忘了帶。
呂學凱雖然心裡懷疑是陳俊明把陀螺弄壞或搞丟了,覺得陳俊明應該不會忘記帶,但是他還是努力的幫陳俊明,說他明天一定會把陀螺還給林文正;同時心裡還擔心著,自己當初當了見證人,不知是否會被拖下水,連帶也要負責任?!
隔天,陳俊明沒有來學校上課,老師問大家知不知道他為何缺席,同學們都搖搖頭,呂學凱也沒跟老師說什麼。老師打電話給陳俊明的媽媽,說是跟陀螺有關,同學們七嘴八舌的說話,老師要大家停止討論,專心上課。呂學凱轉頭看林文正,他低頭沉默不語,呂學凱懷疑一定跟他有關,但是自己也不敢跟老師講。
一連兩天,陳俊明都沒有來上學,呂學凱看著他空蕩蕩的座位,心裡很擔心。第三天,陳俊明終於來上課了,只是旁邊還跟著他的媽媽。
他們在走廊談了一會兒,老師把林文正也叫去外面,林文正比手畫腳的講了一會兒,老師又叫呂學凱也去走廊問話。呂學凱把自己知道的一五一十的都說出來,不敢有任何隱瞞。
老師打電話請林文正的媽媽來學校一趟。林媽媽一來,就先揪住林文的耳朵,怒斥他一頓。老師請林媽媽冷靜下來,不要急著動手,雙方家長和孩子好好說清楚。
原來陳俊明弄壞陀螺,所以無法歸還;林文正要陳俊明賠錢,還要每天加上二十元的利息,短短幾天,已經累積了兩百多元的「債務」!這根本就是獅子大開口,趁機敲詐勒索;但是陳俊明的家境並不好,當然無法賠錢,連陀螺的錢都還不出來,更何況還要加上利息,所以才會兩人的臉色都很難看的回教室!
林媽媽勃然大怒,堅持不用賠償;陳媽媽覺得內疚,堅持要賠償。後來老師仲裁決定,陳俊明弄壞陀螺,應該要賠償以示負責,但是因為那個陀螺是舊的,所以只要賠一半的金額——二十五元。
最後這件事就這樣落幕了。
但是老師對同學們玩陀螺玩出糾紛很不高興,規定以後只有週一可以帶戰鬥陀螺來玩,而且如果再發生糾紛,就要全面禁止!
          同學們雖然很想哀號抗議,但是卻不敢有意見,否則萬一連這唯一開放的一天都被取消,那就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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